部分臺眾牌電動自行車被召回 存起火隱患
導讀: 家電消費網4月29日訊 昨天,福建晉江市高星電動車有限公司向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了召回計劃,將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2日期間制造的型號規格為TDT002Z,生產批號為20230512的臺眾
家電消費網4月29日訊 昨天,福建晉江市高星電動車有限公司向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了召回計劃,將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2日期間制造的型號規格為TDT002Z,生產批號為20230512的臺眾牌電動自行車,涉及數量為5輛。

據了解,本次召回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由于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技術安全規范》的要求:1、腳蹬反射器光學性能不符合標準要求則無法提示后、側方機動車輛的注意,不能起到安全提示作用;2、防火性能不符合標準要求,可能存在起火的風險,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對此,高星電動車有限公司表示,將通過為消費者提供修理或者退換貨服務,以消除安全隱患。(段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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