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判決:奧克斯空調專利侵權 賠償格力4000萬元
導讀: 家電消費網5月14日訊 耗時三年多,格力訴奧克斯空調侵犯專利權一案有了終審裁定。昨天,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判決書顯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寧波奧勝貿易有限公司(原寧波奧克斯空調有限公司)惡意侵
家電消費網5月14日訊 耗時三年多,格力訴奧克斯空調侵犯專利權一案有了終審裁定。昨天,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判決書顯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寧波奧勝貿易有限公司(原寧波奧克斯空調有限公司)惡意侵權成立,判決奧勝向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賠償4000萬元。
2017年1月,格力電器起訴寧波奧克斯空調有限公司、廣州晶東貿易有限公司。格力認為格力公司享有專利號為ZL200820047012.X、“一種空調機的室內機”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其以奧克斯制造、銷售、許諾銷售型號KFR-35GW/BpTYC1+1等八款空調重復惡意侵害其專利權,晶東公司實施相關銷售行為侵害其專利權為由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奧克斯停止侵權、銷毀庫存及模具并賠償4000萬元。
2018年4月,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奧克斯侵權成立,格力公司訴請賠償的4000萬元并未超過合理限度,予以支持。
2019年8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18)粵民終1132號二審判決,維持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原判。
奧勝公司不服此項判決,提出再審請求。今年4月20日,最終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廣州中院(2019)粵01執異1150號執行裁定法律適用正確,所作處理并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同時,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據了解,寧波奧勝貿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奧克斯集團持有該公司98.83%股份,為該公司最大股東。(溫麗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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